浙江/杭州-2026-08-26 00:00:00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监管支队基础设施修缮专项(拘留所被拘留人拘室改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 周彬来源: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项目概况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监管支队基础设施修缮专项(拘留所被拘留人拘室改造)”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管支队基础设施修缮专项(拘留所被拘留人拘室改造)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监管支队基础设施修缮专项(拘留所被拘留人拘室改造),主要对拘留所**间拘室卫生间及进门墙面进行维修,对渗水的拘室墙面进行防水处理,热水管道进行改造。施工改造面积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þ是;
☐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þ有特定资格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幢****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元):*,地点: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幢****室)。网上申领: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获取。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单位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幢****室会议室一)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
地点(网址):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幢****室会议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运溪路**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冯世立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心意广场*幢****室
项目联系人:周彬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新建
质疑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附件信息:
-
报名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