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2026-08-26 00:00:00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阳江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期)空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号
阳江市发展改革局,阳江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阳江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期)空分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南山工业区,总投资*****万元,项目拟竣工时间为****年**月。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一套*****标准立方米/小时的空分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氧气*****万标准立方米(折算当量氧气*****.**万标立方米)、氮气*****万标立方米(折算当量氧气****.**万标立方米)、液氧***.**万标立方米(折算当量氧气***.**万标立方米)和液氩***.**万标准立方米(折算当量氧气****.**万标立方米),粗氖氦气*.**万标立方米。项目当量氧气总量*****.**万标立方米。
三、用能工艺:项目主要生产气态氧、液态氧、液态氮、液态氩、少量粗氖氦气。项目采用全低压的低温精馏(深冷空分)工艺,主要用能工序为空气过滤压缩、预冷、纯化、分馏等。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套空气透平压缩机组(功率*****千瓦,比功率:*.*千瓦/(立方米/分),*级能效)、*套低压氧气透平压缩机组(功率****千瓦,排气流量****标准立方米/小时,*级能效)、*台分子筛电加热器(功率****千瓦)、*套主换热器(铝制钎接板翅式换热器,*级能效)、*套主冷凝蒸发器(铝制钎接板翅式换热器,*级能效)、*套过冷器(铝制钎接板翅式换热器,*级能效)、*台螺杆式冷水机组(功率***.*千瓦,制冷量****千瓦,*级能效)、*台循环水泵(功率***千瓦,流量****立方米/小时,*级能效)、*台液体充装泵(功率**千瓦,*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千伏安,空载损耗*.**千瓦,负载损耗**.***千瓦,*级能效)、*台风冷柜式空调机(功率*.*千瓦,制冷量**千瓦,*级能效)以及风机、水泵及照明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工序配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配置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万千瓦时;项目当量单位制氧电耗不高于*.***千瓦时/标准立方米。
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吨,其中间接碳排放不高于*****.**吨;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不高于*.**吨二氧化碳/万标准立方米,项目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项目采用先进常温分子筛双层床吸附技术,吸附容量大,净化程度高,可降低工序能耗。
*.项目原料空气压缩机组通过设备选型升级、控制迭代等节能措施,实现机组比功率降低,节约用电。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项目对离心式液氩泵、中压液氩泵等设备安装变频调速装置,通过变频器装置来调节电机转速,实时满足负载的需求,可降低设备电耗。
(三)建筑节能降碳。
*.项目对原综合楼进行改造,封堵南侧门窗洞口并砌筑耐火极限≥*小时的实体墙、将原南侧大门调整至西侧,提升建筑密闭性与保温隔热性能。
*.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配备的电表、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
(五)其他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阳江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阳江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阳江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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