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2026-08-26
广西/来宾 变更澄清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来宾-2026-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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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广西新时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金湖街 **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赵春燕 电话:***********
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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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定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