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02包)
2026-08-25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02包)
辽宁/丹东-2026-08-2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东港市新兴区华夏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金新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抽检任务。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购买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操作程序、数据报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方案。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抽检计划的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分配的抽检任务,采购人抽检计划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所有采集的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检验。具备满足速冻及冷冻(藏)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随时为抽样检验工作提供车辆及人员。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成交供应商抽检须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省局、市局对采购人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履约期限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及不定期的飞行检查。 (**)抽检区域: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 (**)抽检时间和频率:在履约期限内均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对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及时开展专项抽检。 (**)成交供应商须按时上传电子数据以满足信息发布要求,同时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规范的书面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及份数须满足监管执法及存档需求。 (**)临时抽检数据单项统计需要随时回复上报。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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