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8-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克苏市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德高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团结路社区繁荣路*号步行街二期*幢*至*层商铺***室
被投诉人*: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阿克苏市委综合办公区北京东路**号
被投诉人*: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便民服务中心*号楼*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采购人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代理机构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阿克苏市老旧电梯更新更换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相关投诉材料、证据进行了审查并依法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望告知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报价及本项得分情况。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声明函质保*年,望告知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企业业绩*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望告知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持证,项目团队人员数量、持证情况、社保证明均满足并超出要求,望告知本公司在本项中为何得不了满分,以及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应急处理方案编制,望予以解释并告知本公司得分及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培训方案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此项本公司应得满分,望予以解释并告知我司得分及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得*分,供货及安装工期招标文件要求**日,承诺提前*****天得*分,望解释并告知本公司得分及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事项*:本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能满足并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该事项得不到满分,望予以解释并告知本公司得分及新疆天奥电梯有限公司在此项的得分。投诉诉求:*、依法认定本次采购文件、评审过程、中标结果存在不合理违规情形;*、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及合同签订;*、撤销本次中标(成交)结果,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依法保护投诉人公平竞争权利,确认投诉人合法中标资格;*、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出具正式《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并书面送达。投诉事项***回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及其他供应商的得分,不属于法定应当告知或公开的范畴。综上,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投诉事项*回复:经核实,本事项总分为**分,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万**,中级工程师,此项得*分(作为项目负责人得分,不再作为团队成员重复计算得分),提供团队人数*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团队人数不少于*人的基本要求后,你公司额外提供了*人,因此本项合计得分为*分,不满足得满分情况;同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及其他供应商的得分,不属于法定应当告知或公开的范畴。综上,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投诉事项*、*、*回复:经核实,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结合专业判断,在评分区间内独立赋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你公司主张“应得满分”,但未提供任何举证资料证明投标文件中相应方案确实完整、符合项目实际的相关印证资料,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及其他供应商的得分,不属于法定应当告知或公开的范畴。综上,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投诉事项*回复:经核查,评审委员会已对你公司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供货及安装总工期给予相应满分,得分认定无误;同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及其他供应商的得分,不属于法定应当告知或公开的范畴。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人投诉请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后**日内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克苏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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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德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