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8-25 00:00:00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北辰数据中心**、**、**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规模:自合同盖章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协议监理服务的最新生效的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延续一年)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名中标人。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 | 机电智能化施工监理 | 项 | * |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投标人提供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
*.*. *.近*年内(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工信部网站:*****://******.****.***.**)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 *.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投标人对招标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投标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号
招标人联系人:丁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号建威大厦****室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靖颖、江大伟、宋嘉琦
电话:*********** ***********
邮箱:***********.******@********.**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