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2026-08-25
河南/洛阳 变更澄清
洛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洛阳-2026-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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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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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偏差、*样品、*.* 样品违规否决情形、第三章采购需求注:* 样品相关无效投标处理条款。 |
| 变更为 |
| 投标人出现相关样品情形的,该样品对应的评分分项不得分,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余评审分项正常评审;样品递交时间、样品规格、样品评审打分标准不作调整。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样品相关无效、否决投标的约定,均以本变更公告“样品分项不得分”规则为准。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变更公告相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博物馆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文博路*号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建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号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室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