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6-08-25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思南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年电子治疗胃镜等医疗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电子结肠内窥镜(**********)、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适配电子胃肠镜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已购的电子胃肠镜是由奥林巴斯公司研发和生产,属于Ⅲ类精密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消化道疾病临床检查与诊断。该系列电子胃肠镜由奥林巴斯独家研发制造,图像采集、弯曲操控、导光成像、密封管路等核心零部件涉及原厂专有专利技术,零部件尺寸、光学参数、电路协议、密封工艺均为设备专属定制,不对第三方开放技术图纸与生产授权,市场上不存在可完全兼容的标准化替代配件,非原厂配件无法实现整机系统完整匹配,仅原制造商能够提供对应型号原装配件。电子胃肠镜整机为国家注册的Ⅲ类医疗器械,本次更换的故障配件属于整机注册组成部分。非原厂配件未纳入该设备医疗器械注册体系,更换非原厂配件将造成设备注册状态与实际硬件不一致,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存在设备合规风险。原厂配件具备完整溯源链条,可满足设备质控、监管核查要求。第三方机构无法获得原厂配件的出厂测试标准,非原厂配件装配后极易发生二次故障,造成设备反复停机,影响内镜科室正常诊疗工作,增加医院运维成本。采购原制造商原厂配件,配件经过整机匹配测试,可保障维修后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同时可获得原厂对应的技术资料与质量保障,保障设备后续正常使用。该批维修配件因专有技术、专机专用、医疗安全及法规合规等客观因素,只能从奥林巴斯原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机构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相关情形。因此,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恒康兴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洛滨东路财富酒店*栋***号、***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思南县经济开发区双塘产业园区常熟大道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府后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刘礼、李闻琦、吴毅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鑫都财富大厦**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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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论证意见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