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3号)
2026-08-25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3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8-25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6-08-2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哈尔滨富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天顺街
被投诉人:黑龙江斯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东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佳恒测绘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标的名称”一栏填写为“****年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与磋商文件第三章载明的标的名称“****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监测”不一致;磋商小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单品目可填项目名”,并称其在标的名称填写错误的情况下“能够准确、唯一地指向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歧义,不影响声明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实质响应”为由予以放行,私自改变磋商文件的要求,违反法定程序。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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