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财政局关于滁州市正德学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等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25
安徽/滁州 质疑投诉
天长市财政局关于滁州市正德学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等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滁州-2026-08-25 00:00:00
天长市财政局关于滁州市正德学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等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天长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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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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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滁州市正德学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等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图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花峰路****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幢**区*层长河经济城*****号

被投诉人*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天长市广陵路 ** 号

被投诉人*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楼

被投诉人*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南侧(建设大厦五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书面投诉书及证据材料,并于当日受理。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违法创设招标文件未载明的废标条件,废标行为无法律效力。*、偷换证书无效法定边界,法律适用错误。*、质疑回复构成歧视待遇。*、设置不合理门槛、歧视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的规定,本机关认定评标委员会否决投诉人投标的行为违法,投诉事项成立。在本机关办理本案期间,案涉采购项目因其他质疑事项成立,采购人已于****年*月*日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天长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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