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分公司关于2026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
2026-08-25
广西/桂林 招标采购
灵川分公司关于2026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
广西/桂林-2026-08-25 00:00:00

灵川分公司关于****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灵川分公司关于****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转直接采购公示

灵川分公司关于****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灵川分公司关于****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灵川分公司关于****年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室分基站转供电直接采购公示采购人为灵川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灵川县八里街公安大楼办公楼安装通信基站,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分摊比例收费,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分摊比例)×*.*元],按季度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桂林市公安局为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费清单或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桂林市公安局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陶智敏***********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永丰***********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灵川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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