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财政局关于额敏县畜牧兽医站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8-25
新疆/塔城市 质疑投诉
额敏县财政局关于额敏县畜牧兽医站2024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新疆/塔城市-2026-08-25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疆牧鑫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额敏县畜牧兽医站****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牧鑫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乌路一地段(中心南路东*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额敏县畜牧兽医站****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地址、标书制作***【型号】、标书制作**、标书制作***地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等信息存在一致,构成疑似串通投标。
经立案调查查明,额敏县畜牧兽医站****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确实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情形。案件调查期间,对新疆牧鑫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新疆中开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分别进行了询问并做了询问笔录。调查过程中,上述人员如实说明事情经过,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取证。额敏县畜牧兽医站****年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项目(额敏县****年)确实存在串通投标的违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一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对新疆牧鑫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采购金额(*******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整),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额敏县财政局

*、联系人:张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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