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41号)
2026-08-25
河北/唐山 质疑投诉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41号)
河北/唐山-2026-08-25 00:00:00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无人机监测与数据处理(双盲评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万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东大里逸景阳光写字楼六层***号**
被投诉人:河北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东大里逸景阳光写字楼六层***号**
相关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号
当事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号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无人机监测与数据处理(*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确定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河北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河北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达到法定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投标的无效认定缺乏招标文件依据,应恢复投诉人有效投标资格。投诉事项*:拟中标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多项“生产厂家”严重失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诉事项*:拟中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公示期间可能存在干扰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的情况。投诉事项*:拟中标价格异常偏高,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流于形式,违反政府采购择优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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