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8-25
黑龙江/大兴安岭 中标结果
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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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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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振兴街 ** 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漠河市宝顺汽车专修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三类企业) | *(项) | ¥*,***.** | ¥*,***.** | 供应商须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具备对应维修设备及持证维修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维修规范、车辆原厂技术标准开展维保作业。 更换配件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优先原厂件或正规品牌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更换配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换下旧配件交由采购人回收处置。 保养按车辆厂家规定周期执行,维修后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系统性能达标,消除故障隐患;维修质保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出厂质保期要求。车辆维保完成后,由采购人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验收,核对实际维修项目、更换配件与维修工单是否一致,通过现场检查、路试确认故障完全排除,车辆运行正常后签字确认。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肆拾陆元陆角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漠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