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项目)(三次)中止公告
2026-08-25
贵州/黔西南 终止废标
贞丰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项目)(三次)中止公告
贵州/黔西南-2026-08-25 00:00:00

贞丰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项目)(三次)中止公告

来源: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贞丰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贞丰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项目)(三次) 因本项目现需调整招标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现决定中止本次招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协议书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现需调整招标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现决定中止本次招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贞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贞丰县南环路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 熊万银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义市梦乐城****幢****

传 真:**

采购代理联系人:陈文松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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