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8-25 00:00:00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
*.宿迁市教育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号
联系人:周洪飞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室
联系人:荣威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
联系人:李想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号
联系人:刘天一
投诉人对“果园高中(项里高中)校园智能化网络工程(服务器、电脑、***屏等)”采购包*(采购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于****年*月**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该项目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器*、服务器*部分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相关制造商不生产移动公司所投的服务器*产品型号。
(二)投诉请求
*.对移动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予以无效标处理,认定中标无效。
*.认定移动公司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对移动公司处以顶格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实施市场禁入。
*.追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责任,依法通报本案处理结果。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互联网申请渠道: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