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026-08-24 00:00:00
人民公园演艺广场及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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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园演艺广场及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南春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就人民公园演艺广场及配套提升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在淮南市开标。
一、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报价:********元,评审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协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报价:********元,评审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益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报价:********元,评审得分:**.**分。
公示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评标情况简述: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淮南春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