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8-24 00:00:00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部及东部供水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大连市普兰店区中部及东部供水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中部及东部供水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内容:大连市普兰店区中部及东部供水工程***总承包项目暂估价设备采购招标的范围为项目暂估价设备,具体包括了项目范围内的一体化净水成套设备、加药设备、污泥脱水设备、二次加压设备等。(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供货时间:按照大连市普兰店区中部及东部供水工程***总承包工程工期要求进行供货,暂定**个月(自具备交货条件之日起算,最终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到货计划为准)。招标人在项目签约后 ** 日内将施工进度计划送一份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设备到货计划,让招标人确认各阶段设备的进场时间。如计划变更,招标人应于变更计划到货时间前**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将设备送至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货车可到达的交货地点,分批发货。具体到货时间可在交货期前两周由双方沟通后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国家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单位,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全国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企业信用符合要求。
注: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必须是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在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平台使用费付款信息如下:
分包编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平台费金额(元):***.*
平台使用费相关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及时完成缴费:
(一)费用缴纳要求
*.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天完成);
*.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二)发票填写规范
*.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三)费用规则
同一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四)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文件上传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凭移动数字证书(**)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移动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
*.*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地址:*****://***.******.***/**********/*******/*******/*****.****),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新点标证通移动**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号*幢水电广场***
商务中心**层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号中信丰悦大厦**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丽娜、姜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