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程危安整治项目 (工程前期咨询单位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24
吉林/长春 招标采购
某单位工程危安整治项目 (工程前期咨询单位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长春-2026-08-24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工程危安整治项目(工程前期咨询)招标意向进行公开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工程危安整治项目工程前期咨询单位选择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正式签订起三十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文件;项目建议书通过后三十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三十个日历天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

*.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事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的供应商;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日下午**时截止。

  四、其他事宜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应于*******日前到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现场登记审核或发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邮箱号:*********@**.***,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递交地点),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公告截止日后不再接受登记。

  *.市国动办将根据企业报名登记情况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民主大街***号(东民主大街与建政路交汇西行**米)

联系方式: *************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初审:李云飞 复审:孙志宇 终审:杨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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