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8-24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6-08-24 00:00:00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越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北里***号****室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厦门越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物业管理服务 校园物业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侦益
评审专家: 林家梁 林尧铭 郑伟 程碧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万元,***万元],*.*%。
(*)根据厦财采〔****〕*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的优惠(即按照(*)规定标准的**%计取)。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号)规定,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中标人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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