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血透机、水机、心理CT等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24
内蒙古/兴安盟 变更澄清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血透机、水机、心理CT等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兴安盟-2026-08-24 00:00:00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血透机、水机、心理**等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专用设备采购(血透机、水机、心理**等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重新开展本项目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的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内工建协【****】**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标准计算项目代理服务费。***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收取。低于*万元的按*万元收取。,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评审工作完成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复核中标企业投标文件时发现,本项目合同包*中标企业业绩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开展评审,四项业绩中有三项分别存在业绩超期、业绩主体信息不全、缺少合同签订时间导致无法认定业绩有效性的评审偏差问题。据此,我院决定重新开展本项目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的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供应室清洗消毒设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地址:乌兰浩特市五一南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易采综合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京津花园*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文杰、曹佳琪、王丹丹

电话:************

兴安盟易采综合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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