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2026-08-24
甘肃/嘉峪关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甘肃/嘉峪关-2026-08-24 00:00:00


甘肃/嘉峪关-2026-08-24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信息发布主体:嘉峪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嘉财采处〔****〕*号
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邮寄关于对“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项目编号:**************)”成交结果的投诉书,我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该项目成交结果于****年*月**日公示,提起投诉日期应在****年*月**日之前。因此,你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嘉峪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