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2026-08-24
甘肃/嘉峪关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甘肃/嘉峪关-2026-08-24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信息发布主体:嘉峪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嘉财采处*****

武汉博文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邮寄关于嘉峪关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项目编号:**************成交结果投诉书,我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该项目成交结果于*******日公示,提起投诉日期应在*******日之前。因此,你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嘉峪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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