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部湾大学2026年学生公寓楼分体空调采购项目(GXZC2026-J1-002103-QZSZ)质疑答复函
2026-08-24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部湾大学2026年学生公寓楼分体空调采购项目(GXZC2026-J1-002103-QZSZ)质疑答复函
广西/钦州-2026-08-24 00:00:00

质 疑 人: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兴业路**号丽都新城*栋***房

法定代表人:石先国

委托代理人:刘殿基 电话:***********

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年*月**日下午**时**分收到贵公司送达的北部湾大学****年学生公寓楼分体空调采购项目(***********************)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公示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非凡谷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答复:依据国家标准《**/* *********》中对于制热量及制热消耗功率的相关解释,“最大输入功率”与采购文件原文要求的“最大(制热)输入功率”不是同一个参数,经原谈判小组核查,成交供应商(深圳市非凡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品牌型号 “***、********/****+**”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该项质疑理由不能成立。
质疑事项*:公示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非凡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虚假应标来骗取中标的行为。
答复:经原谈判小组核查,成交供应商(深圳市非凡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品牌型号“***、********/****+**”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而且贵公司对于成交供应商(深圳市非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应标缺乏有效依据。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均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同时,可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号)相关规定参与监督本项目的履约与验收。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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