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8-24 00:00:00
宿州市埇桥区大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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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凤凰台路***号
成交金额:肆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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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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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勘查相关规范、规程,开展建筑石料灰岩矿普查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野外地质填图、钻探施工、样品采集与化验测试、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制、附图附表制作、成果验收及备案配合等,查明矿区地质特征、矿体特征,矿石质量、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内容。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编制《宿州市埇桥区大龙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及附图、附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丽芳、郜业勇、张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号、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北路汇金广场*座
联系方式:常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楼****室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