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色湖西路(黄河路—徽州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2026-08-24
安徽/黄山 变更澄清
双色湖西路(黄河路—徽州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安徽/黄山-202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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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色湖西路(黄河路—徽州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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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色湖西路(黄河路—徽州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调整如下:

原附件*推荐规则: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设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量为*:

(*)当*为奇数时,对评标价(按照评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不低于第(*+*)/*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当*为偶数时,对评标价(按照评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不低于第*/*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现调整为:附件*推荐规则: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按照评标价由次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注:若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评标价均相同,无法确定次低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特殊情形举例:某项目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为*家(其中有报价相同情形,投标报价为:(单位:元)

投标单位

评标价

技术文件得分

优先情况

排序

次低评标价分布位置

*

***

**

*

*

**

**

*

*

**

**

优先

*

次低价

*

**

**

*

*

**

**

*

该项目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评审均通过,则该项目次低评标价报价为**,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价不低于**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即按排序*→*→*的顺序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杨航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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