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2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8-24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津安西第八届荷花季系列活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启行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号*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安西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新津安西第八届荷花季系列活动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鸿鹏速印广告有限公司、成都三剑戏说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成都皓雪智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未依法按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且在评审阶段并未尽到审慎评审原则,多次违规离开评审区域脱离现场监督,且对中标供应商、投诉人及其他供应商实行不同评审标准且超范围评审,构成差别歧视待遇,导致评审错误且直接影响本项目结果。故应当对评审专家评审错误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罚款、公示并解聘评审专家资格。同时请予以公布本项目评审专家个人评审打分细则及评审现场视频资料。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表未依法进行评审且发表倾向性言论,打分存在畸低畸高,多次违规离开评审区域脱离现场监督的监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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