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
2026-08-24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
江苏/南京-2026-08-24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8-24 00:00:00
(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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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现代都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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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回复投标人提问
问: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施工部分的施工负责人是否满足人员要求?
回复: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业绩。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中标价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中标价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 ** 天内退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
*、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盖章页和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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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