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位于***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房产、土地等资产整体转让转让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位于***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房产、土地等资产整体转让公告
| 项目名称 | 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位于***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房产、土地等资产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 日期 | ****年*月**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停止挂牌 |
| 标的概况 | 标的地址 | 三茅街道现代家纺城*号楼、***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 |
| 标的现状 | 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位于***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拥有不动产两处,以上资产情况及明细详见资产清单,基本情况如下: 不动产一,苏(****)扬中市不动产权第*******号,位于扬中市三茅街道现代家纺城*号楼,权利人为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中,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独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国有出让。****年*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止。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用房,自建房共四层,钢混结构。 不动产二,苏(****)扬中市不动产权第*******号,坐落于三茅街道***省道与三二公路交汇东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登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目前为空地。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 (万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扬中市中电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祝晓东 |
| 类型:机关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特殊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扬中市资规局相关资产处置函及会议记录。 *.扬中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对市资规局相关资产处置的反馈意见》扬财便笺[****]**号。 *.中共扬中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号。 *.扬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土地评估报告》《房地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本次处置资产(即上述两处不动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严格遵循《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资〔****〕*** 号)等法规要求实施。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风险及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受让标的物移交后(以移交通知书为准),标的物的安全责任、管理责任及风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切割、搬离、运输、清场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吊装、人工、装卸、材料处置费等一切与拆除及处置相关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自身损害、致第三方损害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造成转让方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直接损失、被第三方索赔、受到的罚款等),受让方应当予以赔偿。 *.此次资产转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资产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受让方向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及以上。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土地、房屋及东南侧空地资产移交,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土地、房屋及东南侧空地资产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资产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资产的交付。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见附件)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孙柳燕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年 *月** 日 上午*:**至 ****年*月**日下午**:**止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意向受让方应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函(公告附件)。 *.其他材料。 三、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及利息退还;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年 *月** 日上午**:**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苏发改收费法〔****〕***号规定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收费标准》《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转让方: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孙柳燕 ***********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科 ************* |
| 技术支持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 (上午*:*****:**,下午**:*****:**) |
| 单位地址 | 扬中市扬子中路***号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账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扬中支行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