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8-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长城博物馆智能化系统建设(第*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蓝海华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号院*号楼*层*****
被投诉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号*.*号楼***幢*层***室
采购人:首都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北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号院**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对北京北投公司提交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证书》评审有误。一是北京北投公司所投图形处理工作站、视频播控工作站、音频播放工作站不具备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是北京北投公司未列明其所投图形处理工作站、视频播控工作站、音频播放工作站的显示器型号,亦未提供前述显示器的有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三是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的“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列明的“病毒防治产品”类别,北京北投公司所投产品绿盟**********未取得相应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检测合格证明。因此,北京北投公司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协助调查函等材料。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京财采裁字〔****〕第**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驳回投诉。
北京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