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16号)
2026-08-24
黑龙江/鸡西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16号)
黑龙江/鸡西-2026-08-2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鸡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鸡西市东方之旅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涌新小区***号楼**号门市

被投诉人*:鸡西市南山小学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沿河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本项目比价小组无采购文件依据,擅自增设废标条件,以我方响应文件未附保洁、保安、更夫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由直接判定响应无效;采购人质疑答复违法,错误认定上述材料为响应文件必备实质性材料,该评审行为及答复均违反政府采购法定规则,成交结果应撤销、项目应重新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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