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1#、江天书院及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2026-08-21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1#、江天书院及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福建/南平-2026-08-21 00:00:0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江天书院及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江天书院及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科〔****〕* 号)文件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号)文件执行)”条款。(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中 *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款第(*)项中“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删除招标文件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投标人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注第(*)点“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