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8-21 00:00:00
缙云县仙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广场公寓段、和泰城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仙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广场公寓段、和泰城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江敏杰、************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 | 浙江海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周东雷 |
| * |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燕婷 |
| * |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伟光 |
| * |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卢莉莉 |
| * |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郑伟春 |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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