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64排incisiveCT维保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2026-08-21
河南/商丘 变更澄清
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64排incisiveCT维保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河南/商丘-2026-08-21 00:00:00
项目名称 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排**********维保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永城市人民医院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永城市财政局
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 ********** **:**

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排**********维保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排**********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永政采【****】***号

*、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

*、公告类型:结果变更公告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 **** 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年**月**日

*、评审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小组名单:王正波(组长)、康改绘、黄俭。

三、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评审结果

经永城市人民医院的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磋商候选人:南京菲克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神舟路**号*栋一楼东侧厂房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单位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现变更为:

四、评审结果

经永城市人民医院的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郑州迅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壹佰陆拾肆万柒仟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芦医庙大街***号粤浦科技郑州白沙科创中心***号楼*单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单位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四、主要成交标:

服务类

*、名称:永城市人民医院飞利浦**排**********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个包,设备名称:飞利浦**排**,型号:********,数量:*台。

*.*服务期限:*年。

*.*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报价情况:

* 、投标单位:南京菲克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郑州迅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河南泽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西安好医工医疗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河南健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 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河南康悦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 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 、投标单位:北京恒誉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得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六、变更原因:南京菲克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遭遇多项突发、不可预见的客观外部因素,导致项目履约条件发生重大实质性变化,故放弃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确定本项目确定下一候选人郑州迅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以上情况已报告永城市财政局,并经同意后变更中标结果。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永城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淮海西路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林艳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层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路南

公告附件
[] 结果变更公告.*** 下载
[] 招标文件.*** 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下载
[] 情况说明.*** 下载
[] 放弃函.***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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