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8-21
云南/普洱 招标采购
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云南/普洱-2026-08-21 00:00:00
云南/普洱-2026-08-21 00:00:00
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 建设规模: | ①收集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实施多规格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截污管修缮工作,其中*****截污管修缮***米、*****截污管修缮****米、*****截污管修缮**米,疏通截污管****米(含截污管、检查井等),疏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排水沟***米,***×***规格***素砼排水沟修缮***米,***×***规格***素砼排水沟修缮***米,修缮检查井(φ***,****成品,含*****沉泥区)**座,混凝土路面开挖****²,混凝土路面修复****²。 ②处理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于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前端增设沉淀池(**************,砖砌)**座,新建沟盖板(***×***×***,***钢砼)**块,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前端池体清淤*****³,围栏修复***米,湿地植物补种****²,已建池体顶部增设玻璃钢盖板(厚度****,孔径*******)***²,污水处理设施疏通修缮**项,增设挡土墙**米,新建回用水池*套(***×***×***,**成品),新增设置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大三格)*套,总设计处理规模为***³/*。************************************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 经办人: | 杨茜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张艳 |
| 经办人: | 段凌芸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澜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①收集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实施多规格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截污管修缮工作,其中*****截污管修缮***米、*****截污管修缮****米、*****截污管修缮**米,疏通截污管****米(含截污管、检查井等),疏澜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排水沟***米,***×***规格***素砼排水沟修缮***米,***×***规格***素砼排水沟修缮***米,修缮检查井(φ***,****成品,含*****沉泥区)**座,混凝土路面开挖****²,混凝土路面修复****²。 ②处理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于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前端增设沉淀池(**************,砖砌)**座,新建沟盖板(***×***×***,***钢砼)**块,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前端池体清淤*****³,围栏修复***米,湿地植物补种****²,已建池体顶部增设玻璃钢盖板(厚度****,孔径*******)***²,污水处理设施疏通修缮**项,增设挡土墙**米,新建回用水池*套(***×***×***,**成品),新增设置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大三格)*套,总设计处理规模为***³/*。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澜沧县境内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年检合格),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年检合格),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未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注: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按《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 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 号、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规定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 *.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 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号)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函。 *.* 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 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