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6-08-21 00:00:00
项目概况 丁万河两岸绿地养护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丁万河两岸绿地养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丁万河两岸绿地范围:西至玉潭湖,东至运河口,去除劳武港公园、丁万河南路公园及辛山段市管绿地,总面积约**万平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及证明材料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提供相关声明(承诺),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信用信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采购人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信用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张素雅、卞彩彩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号楼**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园林处(原绿委)本级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楼区东华街**号
联系人:李连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号楼**楼
联系人:张素雅、卞彩彩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素雅、卞彩彩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