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2026-08-21 00:00:00


肃财采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肃南县明花镇深井子产业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肃南县明花镇深井子产业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当事人*(采购人):肃南县明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肃南县明花镇
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张掖市中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康乐镇桦树湾村*号商铺*层***室
当事人*(原成交供应商):甘肃昇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昭武西路**号滨湖南苑*区*号楼二层***室
当事人*(成交供应商):张掖市鸿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二环路祥和园*号楼*楼
当事人*(投标供应商):甘肃泽瑞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号国泰家园*区配套*号楼***办公室
我机关依法对收到的“肃南县明花镇深井子产业路建设项目”举报所涉事项及采购人结果变更的相关说明进行核查。
一、核查情况
监督检查事项*:原成交供应商甘肃昇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业绩不具备合法性,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
经核查,甘肃昇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项目业绩资料为虚假材料,实际未取得该部分业绩。认定该监督检查事项成立。
监督检查事项*:成交供应商张掖市鸿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人职称、资格、社保、项目业绩不具备合法性,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
经核查,张掖市鸿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员的职称、资格、社保以及业绩均真实、有据可查,符合投标要求。认定该监督检查事项不成立。
监督检查事项*:投标供应商甘肃泽瑞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人职称、资格、社保、项目业绩不具备合法性,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
经核查,甘肃泽瑞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员的部分职称以及业绩均真实、有据可查,符合投标要求。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部分职称证书该公司无法提供原件。我机关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无相关人员证书。同时,核查该公司投标人员社保结果与投标文件提供的部分人员参保信息不一致,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认定该监督检查事项成立。
以上事实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甘肃省职称核验查询平台、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所属地人社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协查资料、招投标资料、调查取证、书面陈述及询问核实资料等证据证实。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事项*不成立。
*.监督检查事项*、*成立。对于该项目原成交供应商甘肃昇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甘肃泽瑞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我机关将依法另行处理。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天内依法向肃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