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2026-08-21
安徽/安庆 变更澄清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安徽/安庆-2026-08-21 00:00:00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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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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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 *** ** **:**:** *** ****
存证哈希值:
****************************************************************
区块高度:
********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杨湾镇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

标补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注”中,即***,原“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工程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现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工程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项目和分包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补充文件(**号)”与本次补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内容为准。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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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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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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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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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杨湾镇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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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

标补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注”中,即***,原“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现修改为“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型。****项目和分包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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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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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意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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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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