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8-21 00:00:00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杨湾镇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注”中,即***,原“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工程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现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工程已完成证明材料(以上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业绩,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指标要求。(*)***项目和分包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补充文件(**号)”与本次补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内容为准。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杨湾镇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信息化(数字孪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注”中,即***,原“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现修改为“需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承担的部分满足本标段类型。(*)***项目和分包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不予接受。”。
本次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