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6-08-21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麻垌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维护和环境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桂平市麻垌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麻垌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麻垌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维护和环境改造项目,涉及*条乡镇道路以及纪念碑修复,其中*条为交通标线提升改造,*条为路面加铺沥青,*条为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面积为*******,道路改造路线总长度为*.*****;此外,项目涉及新建盖板沟*条,规格为*******,长度***.**;同时疏通盖板沟*条,长度***.**;纪念碑地坪更换透水砖*****,硬化****,新建混凝土挡土墙***;新建太阳能路灯**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何艺(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艳(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张林(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江意(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腾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张成鸿(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旭新(身份证号:******************)【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桂平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年新增街巷项目 奖项: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财政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