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26年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商废标公告
2026-08-21
湖北/恩施 终止废标
利川市2026年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商废标公告
湖北/恩施-2026-08-21 00:00:00

利川市****年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商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加大 减小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于****年*月**日发布了《利川市****年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商询价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于****年*月**日**:**在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询价评审工作。现将本次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年油菜生产项目物资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商

(二)采购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三)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资料递交及询价时间:****年*月**日**:**至**:**

(五)询价地点: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楼会议室(西城路**号)

二、询价情况

截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共有*家招标代理公司参与本次遴选并递交了报价资料。评审小组对*家投标人的资格及报价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其中*家招标代理公司的报价低于《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号)规定的单标段或单次招标最低收费标准****元。

三、废标原因及依据

根据《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号)规定:“单标段或单次招标按上表计费费用不能覆盖当次招标服务成本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其中单标段或单次招标不足****元的,按****元收费。”

上述*家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法定最低收费标准,属于不合理的低价报价,不符合行业收费规范要求,影响了本次询价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时,参与本次询价的有效报价不足*家,不满足询价采购的法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经询价小组集体研判、采购人确认,本次询价遴选活动作废标处理,本次遴选无效,作废标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所有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无效。本项目后续采购事宜,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利川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废标公告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利川市西城路**号

联系电话:***********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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