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2026-08-2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批准,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出让宗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出让年限 | 用地性质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一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 | 规字第*******号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公众村 | *****.** | **年 | 二类工业用地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 | 规字第*******号 | ≥* | ≤*** | ≥**% |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万元) | 招标底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 | 规字第*******号 | ***/平方米 | ***.** | **/亩 | ***.*** | 最低按照*%的比例进行上浮 |
(二)建筑退线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建筑退线要求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 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东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西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东侧、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东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南侧、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西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西侧、南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东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 | 规字第*******号 | 东侧、南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北侧、西侧退用地红线不低于*米。 |
(三)配套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配套要求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 | 规字第*******号 | *、配建车位≥*.*个车位/****'建筑面积,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按照控规要求配建。 *、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
(四)宗地为待开发的空地,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五)中标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清该宗地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七)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投标,需单独申请。
(二)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参股或投资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能申请参加报名。
(三)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和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招标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出让方式及确定中标人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公告时间、招标时间、报名、招标网址
(一)公告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招标系统原因,现采用线上公告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需在线下递交。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在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成功的,视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人资格预审截止到****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需线下在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室核查,查看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果。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具有投标人资格。
投标文件请于****年*月**日**时**分之前递交至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交付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一)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投标结束后,未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出让活动结束后原路无息退还,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出让价款后原路无息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林芝巴宜区支行
账号:*****************
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林芝市巴宜区规字第********号至*******号国有建设用地投标保证金”(具体编号以投标标段为主)。
六、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发实力,在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或机构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资产状况、信用能力及履约能力,包含存款证明、贷款结算和授信证明等)。
(二)投标人应详尽了解宗地现状和出让公告相关条款,并自行对宗地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通过资格审查后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公告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人应按规定依法落实生态环保、水土保持等相关措施。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本次招标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招标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出让相关资料。为保障各投标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投标出行安排,敬请各投标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投标申请。
(七)中标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八)委托人不支付任何相关服务费用,本次招标出让服务费用由买受人主体承担。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手续费、代理机构佣金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中标人需另行缴纳。
(九)“招标出让公告”的内容未尽事宜或与“招标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
七、交易实施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由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林芝市巴宜区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