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9号)
2026-08-21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9号)
河北/沧州-2026-08-21 00:00:00
河北/沧州-2026-08-21 00:00:00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乐德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号*号楼天一辰大厦****室
二、基本情况
乐德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沧州市中心血站采购采供血专用材料(进口部分)”项目*标段过程中,与北京伟瑞国达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号较重裁量幅度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元(人民币肆仟伍佰贰拾元陆角柒分);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元(人民币伍万肆仟捌佰壹拾柒元壹角整)
五、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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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