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8-21 00:00:00
质 疑 人:广西简梦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坛兴路**号魅力之城**号楼九层***号房
法定代表人:卢梅英
委托代理人:兰俊 电话:***********
广西简梦商贸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经邮寄送达的钦州市外国语学校白石湖校区空调机(二期)(***********************)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项目履约期限(供货周期)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指向性
答复:经核查,本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于****年*月**日由钦州市财政局下达,项目采购计划于*月*日通过财政局备案,钦州市教育局于*月**日发布《****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明确钦州市外国语学校白石湖校区于****年*月**日开始招收第一届高一学生,届时该校白石湖校区初中及高中学生人数将达****人左右。本项目资金的指标下达及招标时间存在客观的紧迫性,所采购的空调主要用于学生宿舍、学生教室、学生饭堂等学习生活场所,该校将学校空调安装作为开学保障的重点工作。本项目聚焦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旨在保障全校师生学习生活的舒适度。所设置的交付期是基于学校开学的刚性时间节点而设定,具有充分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经市场调查,本项目空调设备属于标准化通用产品,各大品牌厂商或经销商通常备有合理库存,并非按订单定制生产。参照近年来广西区内同类学校空调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甚至更短时间里完成全部空调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交付使用在行业内是普遍且可行的。对于本项目学校批量采购的常规型号空调,厂商有能力在短期内调配货源、组织发货,未对任何品牌作出限定性或倾向性表述,潜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符合的产品进行投标,不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根据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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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