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306.5亩林地30年经营权流转拍卖信息披露
2026-08-21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306.5亩林地30年经营权流转拍卖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6-08-21 00:00:00

[上饶市本级]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亩林地**年经营权流转拍卖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亩林地**年经营权流转拍卖
标的名称: 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亩林地**年经营权流转拍卖,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婺源县江湾镇汪口村委会***.*亩林地**年经营权流转拍卖,详见明细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联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
*、意向承租方应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流转期限**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时间次日起算。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拍租。
*、经营范围:仅限林业生产经营、林下合规种植、抚育、依规采伐;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规开垦、非法采矿、毁林开荒等。
*、流转期间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经营期内遇国家、政府依法征收、征用林地,土地补偿费归林地所有权人;林木、经营投入相关补偿按照流转合同约定执行。
*、未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抵押林地经营权。
**、标的由产权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本公告与租赁合同叙述不一致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的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后*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交易税费】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承租方交付时间具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招租方负责按标的现状交付。
*.【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郑先生)***********(周先生)***********(李先生)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婺源县紫阳镇湖林路湖林村委会旁(国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租金产权交易费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日内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日内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郑先生)***********(周先生)***********(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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