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6-08-20 00:00:00
防城港市****年第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防港告字〔****〕*号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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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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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容积率 (净用地)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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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口区企沙工业区防城港钢铁基地东侧 |
*****.** |
*****.** |
三类工业用地(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且≤*.* |
≥**且≤** |
≥**且≤** |
≤** |
≥*****.**且≤*****.** |
** |
** |
*万元/亩的整倍数 |
****.**** |
注: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图。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净用地面积)核算,土地使用面积按照****国家大地坐标核算。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责任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以及被列入我市失信黑名单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的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网上交易平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防城港)(****://****.*****.****.***.**/*******/,以下简称“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本期公开出让活动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申请材料扫描件(详见出让文件)上传到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待竞买申请材料通过出让人资格预审后,竞买申请人即可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系统将退回竞买申请并提示原因,竞买申请人可登录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完善竞买申请材料后重新提交。
注:数字证书可以现场办理、线上自助办理和邮寄办理;竞买申请人可在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版本操作手册》《权益类交易操作手册》。申请人可登录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四、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在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自行下载出让文件。
七、本期挂牌出让宗地的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竞买申请人须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凭数字证书登录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上传提交报名申请并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申请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出让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在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确认其竞买报价资格。凡报名成功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时进行网上挂牌报价。
注:本期宗地在****年*月**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八、竞得人应依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九、受让人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才有义务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前,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出让土地给受让人。
十、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港口区人民政府在*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受让人应在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年内动工,动工后*年内竣工。
十一、**********宗地涉及一切税费由竞得人缴纳。本期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十二、**********宗地涉及占用*等水田*.***亩,须竞得人负责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
十三、**********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挂牌出让。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年修订)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除执行规划指标外,还应执行以下要求:
(一)建筑系数≥**%。
(二)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
(四)项目在达产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含减免税金)不低于**万元/亩。
(五)项目达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万元/亩。
(六)竞得人须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十四、在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国家或自治区相关文件支持的除外)。
十五、本期宗地的出让人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活动由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十六、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八楼***室
联系电话:**********
(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先生
(三)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号天马大厦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谭先生
十七、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八、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账 户:******************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服务单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