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8-20 00:00:00
临高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升级为 智慧法庭项目采购代理单位遴选的公告
临高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升级为
智慧法庭项目采购代理单位遴选的公告
我单位计划选取关于《临高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升级为智慧法庭项目》采购代理单位*家,有意报名的单位可在时限内向我单位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从报名单位中综合评定确定,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升级为智慧法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新盈人民法庭、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多文人民法庭。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临高法院两个派出法庭科技法庭升级为智慧法庭项目:对两个派出法庭现有科技法庭整体升级为标准化智慧法庭,两个人民法庭分别各*个审判庭。
*.庭审智能主机系统升级:更换新一代智慧庭审主机,支持全流程智能管控、数据自动上传、平台无缝对接。
*.高清音视频系统改造:升级**高清庭审摄像机、全阵列降噪拾音设备、高清显示终端,实现画面清晰、声音纯净、无死角采集。
*.智能庭审辅助系统:部署智能语音识别转写、关键词智能标记、庭审纠错、角色自动区分功能。
*.电子证据与无纸化庭审系统:支持电子卷宗在线调阅、电子证据投屏展示、在线质证,实现庭审无纸化办案。
*.远程开庭与联网对接:完善远程视频庭审模块,支持跨院远程开庭、线上庭审、远程提讯,全面对接法院统一办案平台。
(三)项目计划工期:**日。
(四)项目总投资
项目预算费用:**.*万元。
三、控制价及评选办法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等相关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评选办法:综合评选,综合招标代理费、服务团队、类似业绩、服务实施方案等方面综合选取。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须跟踪服务至项目完成验收。不因服务限期届满而终止。
四、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自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名录登记查询截图佐证(***.****.***.**)。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书)。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书)。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五、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采购代理授权的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无需提供此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四)需要提交报名人资格条件中提到的资格承诺书;
(五)相关的业绩等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提供的材料。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报名(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号(临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
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报名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将相关资质材料等纸质版文件以及扫描件刻录成光盘,全部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逾期送达的资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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