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2026-08-20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那曲市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西藏/那曲-2026-08-20 00:00:00
西藏/那曲-2026-08-20 00:00:00
那曲市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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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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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中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家(指*家及*家以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更正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家(指*家及*家以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其他内容不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