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8-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集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元宝山路***号、***号店面房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号甬江人才创新中心*号楼**楼
四、基本情况
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预算金额*,***,***.**元,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年*月**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该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共有上海仁众联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集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市汇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才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今元标矩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人于****年*月**日就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经履约。
投诉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造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