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08-20 00:00:00
黄山市黄山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山市黄山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黄山市黄山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古河路瑞跃产业园*号楼***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万壹仟壹佰玖拾贰圆贰角叁分 (********.**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综合办公楼*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号
项目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室法务与质管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号,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黄山市黄山区政务新区*号楼四楼,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