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6-08-20 00:00:00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达州市纪委、监委年度宣传品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达州市纪委、监委年度宣传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达州市纪委、监委年度宣传品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文化传播、成果展示、政策宣介等工作,达州市纪委监委需开展年度宣传品服务采购。本项目需一体化完成全系列音视频及平面宣传品策划创制,涵盖专题片、形象片、政论片、纪录片、警示教育片、微电影、宣传画册、摄影、印刷品、展陈物料、电子海报等各类宣传物料制作;部分宣传成果需依托达州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宣传矩阵面向全市群众开展公开传播展播,并筛选代表性素材按指定范围开展定向展览展播;同步配套完成主题展览展示活动,包含创意策划、**设计、物料制作、展陈安装、舞台搭建、场景布置、编创编导及活动全流程执行;同时需在达州市融媒体中心相关宣传平台及采购人自有宣传阵地完成文稿、音视频、海报、漫画、图片等宣传作品的刊发推送。 本项目属于纪检监察领域意识形态类宣传项目,政治性、保密性、导向性要求极高,宣传内容创制、审核把关、全媒体发布传播需与达州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平台深度协同,实现内容生产、导向审核、本地权威渠道发布、展陈落地全链条一体化实施。为严守宣传政治导向、保障内容安全保密、确保宣传素材能够在本地主流官方媒体矩阵高效落地发布,保障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连续性与实施效果,经市场调查,具备技术实力能有效完成项目且具有唯一播放权,符合条件的只有“达州市新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达州市新广传媒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广播电视大楼**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巴渠东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通达东路***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