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8-20
海南/三沙 变更澄清
陵水县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海南/三沙-2026-08-20 00:00:00
陵水县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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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陵水县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变更为:“*.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则在合同分包时,应为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的份额。 *.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 投标文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加盖分包企业公章),并明确分包的企业名称,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分包企业公章)。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采购包*: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有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未进行合同分包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变更为:“*.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则在合同分包时,应为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的份额。 *.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 投标文件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加盖分包企业公章),并明确分包的企业名称,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分包企业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版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以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国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天悦花园*#楼*单元**层****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亚伟

电话:***********

海南国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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